公积金会员福利知多点
政府强制国民缴纳公积金存款,目的是为了确保国民能在退休后,拥有足够的储蓄金安享晚年。但随着物价飞腾,许多国民都有感“钱不够用”,必须在退休前申请提出部分存款,才买得起房屋、缴付医药费还有学费。
因此,公积金局虽曾建议将全额提领的年龄由55岁提高至60岁,但经过谘询后,有高达逾94%的会员反对这项建议,要求维持现有的55岁全额提领年限,以应付沉重的开销。
一起认识较鲜为人知的公积金会员福利,让大家能在这荷包紧缩的年代,善用本身享有的福利疏困。
1.每年获得派息
在政府作为担保下,公积金局每年将会向会员派发最少2.5%的利息,2014年,公积金派息曾高达6.75%。
2. 会员残障(丧失工作能力者)援助金
公积金局将会给予残障者家属或死者家属一笔援助金,以减轻教书生活负担。此援助金款项并非从会员户口提取,而是公积金局站在人道的立场所提供的额外援助。5千令吉的残障援助金,将会给予那些丧失工作能力的会员/家人,惟会员需先做出申请,此外这笔援助金仅一次性提供,并需符合以下资格
a. 伤残者须为大马公民。
b. 在遭遇伤残的一年内申请援助金(从停职或无力工作当天算起)。
c. 连续6个月无法工作。
d. 停职是因为无力工作,而非因为自愿离开工作岗位或因纪律问题停职。
e. 会员不能超过55岁。
3. 会员死亡体恤金
任何会员若不幸遇难(意外死亡),其家属将会获得2500令吉体恤金。这笔款项将由公积金局评估后发放。此体恤金仅限一次性提取而已,并需符合以下资格。
a. 死者须为大马公民。
b. 会员还未到55岁已经去世。
c. 会员死亡后的6个月内,家属需向公积金局提出申请(由会员逝世当日算起)。
4. 使用储蓄进行投资
公积金局允许会员在未满55岁退休年龄前,提取第一户口(70%存款)内的部分储蓄,投资由财政部所批准的单位信托基金。会员所投资的信托基金在出售后,本金将连同盈利直接汇入第一户口,惟会员必须承担投资上的风险和损失。
5. 退休前有条件提取第二户口(30%存款)做特定用途
公积金局允许会员在退休前,提出第二户口内的部分存款,作为改善生活素质用途,惟需符合条规,可申请提款的用途包括以下
a. 购买房屋
c. 资助本身或孩子完成高等教育
- 涵盖国内外高教机构、部分或全额学费(可根据每学年或学期申请)。
- 即使已缴付学费依然可申请
- 受惠者必须是在没有获得任何奖助金或津贴下,才能申请。
d. 缴付本身或家人的医药费
即使雇主已负责部分医药费,雇主仍可提取存款,以支付剩余的费用。
6. 免收所得税
会员所存取的公积金,将豁免征收所得税(免税限额达6千令吉)。惟政府将视情况作出调整。用来缴付人寿保险的公积金存款也可豁免所得税。会员提取公积金存款,还有使用公积金投资所获得的回筹,同意将豁免所得税。
7. 百万储蓄会员可提款自行管理及投资
拥有超过100万公积金储蓄的会员,可以提出多余的款项,自行管理或进行投资,因为这些百万存款的会员,已有足够金钱维持他们退休后的生活需要。(提款限额:第2户口内不超过5万令吉的存款,若不足余额将取自第1户口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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