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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报失的大马护照,就算寻回也不可再次使用!

据内政部的消息,任何人的国际护照丢失或被偷窃,并到警局备桉后,即使已经寻获,也不可再重複使用。

此条规早在2010年1月1日就已经落实,以避免有关人士在入境时,因重複使用护照而带来不便。

一旦备桉后,有关文件资料将会永久记录在国际刑警组织(Interpol),也会视为无效;不允许使用报失的护照,入境任何国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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