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马公民出国购物超过RM 400回国需要缴税(GST)
外国人入境大马及大马人外出再返国时,所携带物品不包括菸酒等若超过400令吉,超额物品须缴税非新鲜事,但许多人並不知情,而关税局也没有严格执行。
政府10月13日通过宪报公佈最新消费税豁免物品和服务清单,而在减免(relief)的项目中,有一项引起民眾疑虑,即任何进入大马境內者,不能携带超过400令吉的物品(包括纪念品和礼物)。
无论如何,有关减免项目非新事务,並早已公佈在大马皇家关税局网站的旅客指南上。
由於国人常在外国旅游时大量购物,所买物品价值可能超过400令吉,因此认为关税局所设徵税门槛过低。
根据关税局入境大马物品豁免徵税指南,以下物品供个人用途,不必缴税;
(a)不超过1公升酒
(b)不超过200支香烟
(c)不超过3件新服饰
(d)不超过1双新鞋子
(e)1个移动式电子或电池用器
(f)不超过75令吉食品
(g)除上述物品外,总额超越400令吉(包括纪念品和礼物)
的物品;若来自国內免税区如刁曼岛、纳闽及浮罗交怡,物品价值不超过500令吉。
邻国新加坡也有类似的条例,不过豁免缴税的物品价值可高达600新元(约1千530令吉),远比大马高。
换言之,大马人在国外旅游购买昂贵的物品如名牌包包回国后,若没有申报直接走绿色通道,一旦被关税局职员拦下,很有可能要被徵税,只是目前执法官员以抽样的方式检查民眾隨身物品,而没有严格执行400令吉物品豁免的规定。
资料来源:星洲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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